近期,《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正式发布,《纲要》共有17篇54章,其中多处涉及信用、诚信的相关内容,并专门用一节的篇幅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做出了明确部署,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关注这个内容。
《纲要》第二十二章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第三节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,其中提到,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,不断优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功能。全面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,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,实现“一张网”管理、“一站式”查询。完善“信易贷”平台,加强各类信息归集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社会治理模式,依法依规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地,注重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,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。拓展信用应用场景,深入开展诚信典型选树,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。强化诚信宣传教育,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,全面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和旗县(市区)信用监测。
此外,在《纲要》的第七章、第二十一章和第二十九章中也涉及到有关信用的内容。第七章巩固提升环境质量中提到,健全环境管理制度: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健全环境信用评价、信息强制性披露、严惩重罚等制度。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,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。第二十一章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中提到,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: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应用,建立健全要素配置领域信用承诺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。第二十九章全面改善城市品质中提到,提升城市治理水平:健全物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,加快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。
在弘扬诚信文化方面,《纲要》第五章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中提到,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: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,强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。第三十八章保障重点群体权益中提到,促进青年全面发展:加强青年诚信体系建设,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,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。第四十三章深化文明内蒙古建设中提到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:弘扬诚信文化,推进诚信体系建设,加强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、司法公信建设。
内蒙古“十四五”规划《纲要》绘制了下一步全区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,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在《纲要》的部署下有序推进,迈上新台阶。